一、经销商加盟的条件 1、认同普天春酒业营销中心的经营理念。
2、有意向与普天春共同发展的经销商客户。
3、有配送能力。
4、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富有开拓和创新意识。
5、有一定的社会资源及良好的人脉关系。
6、有一定的市场监督及渠道管理能力。
7、对公司有信心,有忠诚度。
8、遵守普天春酒业营销中心的市场管理及规划。
二、加盟模式
区域经销商 |
首批打款 |
全年销售任务 |
地级总经销 |
20万 |
200万元 |
县级总经销 |
5万 |
100万元 |
试销性合作 |
2万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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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返利及奖励制度 普天春酒业营销中心根据实际回款采取进货返利、年终返利及奖励的方式。不跨区域销售、不窜货、完成年终计划任务代理商一次性打款10万元以上,给予35%的费用支持,上述费用以酒水的形式,按照打二结一的方式兑现。
代理商一次性打款20万元以上,给予40%的费用支持,上述费用以酒水的形式,按照打二结一的方式兑现。
代理商一次性打款30万元以上,给予45%的费用支持,上述费用以酒水的形式,按照打二结一的方式兑现。
代理商一次性打款50万元以上,给予45%的费用支持,上述费用以酒水的形式,按照打二结一的方式兑现。
代理商完成年终销售总额的(含)80%以上,返利5%;代理商完成年终销售总额的(含)60%----79%,返利3%;代理商完成年终销售总额的(含)45%----59%以上,返利1%;代理商完成年终销售总额的(含)44%以下,无任何销售奖励。
四、区域保护 为了产品在市场上规范、有序、健康、稳定的发展,本公司会派专门的市场督查人员进行不定期的市场调查来打击区域内的各种违制行为以此保护经销商合法权益。
五、退换货制度 1.对滞销产品在六个月内根据市场情况,在产品包装没有损坏及不影响二次销售的前提下,可以一次性调换其它系列产品。
2、由于经销商的区域市场网络不健全,未能完成公司所规定的销售任务,未能按区域市场划分开发二级经销商,未执行公司价格政策和维护其通路网络建设,公司有权将该经销商撤消。
产品上市之前各区域经理根据区域市场的实际情况,与经销商共同拟定区域内产品上市的运作方案。
六、销售渠道的建设 1.针对白酒常规的五环操作思路,我们必须要求对每个渠道精耕细作:
(1)、餐饮渠道 注重宣传 样板 店 促销员拉动等
(2)、商超渠道 注重节气 气 氛 堆头、促销等
(3)、团体消费 注重人脉 引导消费 免费赠送、促销等
(4)、宴 席 信息深挖 持续跟踪 免费赠送、现场促销
2.样板店及样板街的打造
普天春酒业营销中心将根据市场情况,可酌情对各地市场举行有利于该品牌发展的促销活动,促销活动的方案在征求经销商意见的基础上,由总经理批准后执行。对有潜力的终端,重点开发,重点投入,同时可投入店招、POP、横幅、海报、KT板、X展架、易拉宝等广告形象宣传打造成样板店,对餐饮或零售店较集中的街道,打造成样板街。
3、终端动销营销策略及市场具体操作方案(根据目标市场的不同,制定出不同的营销方案及市场销售策略)
公司将协助经销商开拓市场,派驻业务督导(人员数量视市场需求而定),协助经销商开发分销商及流通、终端的渠道建设,市场管控及广告、促销活动的策划等具体事宜。